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推动绍兴市“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护生命和健康”工作主线,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绍兴建设,把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学生成长全过程。以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为基础,以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为依托,引导学生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理念,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一)学生应急救护培训率显著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100%。学生军训中战场医疗救护训练100%。高一新生入学军训阶段完成不少于4学时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自2021年始,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毕业前救护员取证率达到100%。自2022年始,成人学校(社区学院)每年新增应急救护持证6000人以上;高校学生每年应急救护取证新增人数达到该校在校学生数的5%(其中救护员取证率不低于2%)。
(二)教职工救护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所有建会学校教职工应急救护知识普及100%。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培训的师生比例不少于1:50,其中,校医、体育教师救护员或CPR+AED专项培训取证率达到100%,班主任救护员或CPR+AED专项培训取证率达到50%。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救护师资培训100%全覆盖。
(三)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全生命周期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全市红十字系统各类培训场所向学校师生开放。2022年底,高校、高中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AED配置率达到100%;到2023年底,初中AED配置全覆盖;到2024年底,1000人以上的小学AED配置全覆盖,2025年底,200人以上的小学做到全覆盖。推动“校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坊”、“博爱校医室”建设,各区、县(市)至少建设3家及以上“博爱校医室”。在学校配置急救箱、应急救护一体机等,增强校园应急救护服务能力。
三、主要举措
(一)分阶段推进学生培训。按照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的标准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学生培养计划,鼓励高中、高校开设应急救护选修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中学阶段,重点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阶段,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生军训内容,加强应急救护、防灾避险技能训练。成人学校(社区学院)根据教学内容、学员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
(二)有重点开展教职工培训。将救护员取证培训纳入学校教职工专业发展培训和岗前培训。每年分批次组织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大学辅导员)、宿舍管理员、保安等重点教职员工参加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各级红十字会每年面向教育系统举办应急救护师资初(复)训班,为学校培养应急救护师资,提高学校自主培训能力。鼓励取得应急救护师资证书的教职员工在校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培训时间纳入课时管理。
(三)多形式安排课程设置。中小学校结合“体育与健康”课程、高校结合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采用课内课外、线下线上形式多渠道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以“双减”为契机,将应急救护相关内容纳入课后服务课程,探索开展以应急救护为主要内容的全生命周期安全教育研学游、夏令营等。发挥“之江汇”网络教育平台及各级家长学校作用,动员家长学习掌握救护知识。
(四)多渠道完善救护保障。通过财政拨款、爱心捐赠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各级各类学校配备急救箱、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同时进行设施使用培训。鼓励师生联动,依托救护服务阵地,组建校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开展应急救护相关志愿服务,加强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参与赛事活动保障,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级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学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应急救护培训作为学校健康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督促、协调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红十字会负责辖区内学校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及日常普及培训的业务指导,全力做好救护师资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AED安装建设。学校要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教育教学体系,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学校红十字会的作用,认真做好参训师生的组织和档案工作。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在定期开展应急救护演练、比赛等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用成功施救的案例,广泛宣传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学校应急救护培训的深入开展。
(三)畅通渠道,加强保障。应急救护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各级教育部门、红十字会、学校要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拓宽社会爱心捐赠等多种渠道,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行动目标提供必要保障。坚持公益原则,不向受训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考核,总结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学校的帮扶指导,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行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培训实效。要将应急救护工作等纳入教育督导与考核,促进工作推进。
请各区、县(市)教体局、红十字会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