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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节体育课、AED进场馆……时隔29年,四川体育“基本法”大修!
来源:www.njsutai.cn    浏览:    发布时间:2026-05-28

       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会上,《四川省体育条例(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条例”)正式表决通过。这部1997年颁布、2004年仅作微调的地方性法规,在施行近30年后迎来系统性重构——从“侧重竞技队伍管理”全面转向“服务全民体育需求”,以9章60条的刚性规范回应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的现实命题。

       作为四川体育领域的“基本法”,原条例诞生于中国竞技体育起步阶段,侧重专业训练与赛事管理。但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旧法规已难以覆盖多元治理需求:校园体育“软指标”、健身场地“落地难”、赛事监管“碎片化”、新兴业态“无据可依”等问题日益凸显。本次修订历经两次审议、多轮基层调研与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填补制度空白,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贯穿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全链条。

       学生动起来:义务教育阶段每天一节体育课

       “体育老师生病了,这节课上数学。”这句曾是几代人共同记忆的调侃,今后在四川将成为历史。

       修订条例设置刚性约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不得少于三节。不仅如此,学校还得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并通过课后服务等形式,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长不低于两小时。

       为了防止体育被“边缘化”,法规还特意给体育老师吃了颗“定心丸”: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福利待遇上,体育老师必须享受同等待遇。同时鼓励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课后服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去哪儿健身:把场地设施“钉”进规划里

       针对“健身场地找不着、用不上”的民生痛点,修订条例强化规划刚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须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新建居住小区健身设施须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从源头杜绝开发商“减配”“赖账”。

       同时鼓励利用街旁、桥下、滨河、地下、屋顶等“边角空间”建设健身设施,农村中小学调整后的闲置体育场地,可在安全前提下向村民开放。

       条例还规定,公共体育场地须按规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管理单位须公开开放办法,并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场地向社会错峰开放。

       运动安全: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AED

       针对近年频发的运动猝死风险,修订条例将急救保障从“倡导性要求”升级为“法定责任”: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鼓励经营性体育场所配备;场馆须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护培训,配备必要急救器械与药品,切实筑牢健身安全防线。

       不止于健身:激活赛事经济与多元价值

       修订条例跳出“就体育论体育”的局限,着力放大体育的复合效应。在赛事赋能方面,法规明确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运营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申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并特别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赛事名称、标志、转播权都将纳入法治保障,这将彻底改变本土赛事‘自娱自乐’的现状,推动赛事运营向专业化、IP化转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体育也正成为乡村振兴与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条例支持依托田园风光与民俗资源,开发山地骑行、农事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同时重点扶持峨眉武术、藏族赛马、羌族推杆等民族传统项目,让巴蜀体育文化“活起来”。此外,条例还将体育传媒、中介服务及体育康养列为重点业态,借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推动智慧体育建设,将为四川体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