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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水平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来源:www.njsutai.cn    浏览:    发布时间:2023-11-11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为确保健康浙江行动高效、有序推进落实,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在我省过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中国行动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先行的总目标总要求,牢牢把握健康环境、健康影响因素、全生命周期健康、重大疾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产业发展等六个维度,以基本建成健康浙江为中心,切实抓好26项健康浙江专项行动任务,完善健康浙江行动推进的“四梁八柱”,聚力打造“浙里健康”“浙有善育”“浙里康养”三大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全面完成健康浙江行动2025年的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我省健康中国省域示范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健康浙江行动推进机制体制建设更加完善,健康浙江的群众知晓率有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不断提升,实现以下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和5‰以下,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维持在94%以上。人均预期寿命逐步提高,达到82.5岁以上。

     ——健康促进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持续提升健康浙江建设水平和发展水平,健康浙江发展指数达到86;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健康浙江行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高,达到40%以上;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以上;扎实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健康家庭数量达到50万户以上。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稳步提升,城乡供水同质化进一步提高,国家卫生乡镇比例达到90%以上,健康县区建设比例达85%以上。主要食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维持在99%和98%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到62%以上。

     ——健康服务与健康保障更趋优质高效。构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就诊率和县域就诊率维持在65%和90%以上,持续遏制重大慢性病发病率,提高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5%以上,对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病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行持续的严格防控。

     ——健康产业持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产业水平和层次明显提升,总规模超过1.5万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健康浙江行动基础建设。

     1.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要根据相关要求,参照省级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总结三年(2020-2022年)行动推进工作经验,梳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结合影响本地区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制定和下发。充分发挥省市县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的牵头作用,推进健康浙江26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的落地见效。各省级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全省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举措、年度工作计划、三年进度安排等内容,于2023年5月底前下发。各市专项行动工作组要认真贯彻省级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于2023年6月前完成本地区专项行动三年实施方案的制定。

     2.监测实施进展。各市要根据《健康浙江建设监测方案(试行)》(健康浙江办函〔2021〕1号)的要求,对行动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与评估,每年5月1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监测数据的填报任务及行动监测评估实施进展报告。充分发挥省市县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专家组的专业引领,做好各专项行动的动态监测及结果运用。各省级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充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关注各地区的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年4月底前形成上一年度专项行动监测评估实施进展报告并上报。省健康办将汇总形成健康浙江行动监测评估总报告上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并适时进行发布。

     3.抓好典型示范。各地、各部门要总结推广健康浙江行动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建立健康浙江行动全省示范样板案例库,定期组织专家研究讨论,开展示范样板推介活动。各县(市、区)要找准当地特色亮点,突出问题导向,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示范样板打造,到2025年,至少培育出一个省级示范样板,实现“一县一品”健康浙江行动省级样板全覆盖。各市要重点加强示范样板培育工作,每年4月底前向省健康办报送年度示范样板培育计划;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开展地区专项行动示范样板评选及汇编,每年10月底前形成案例材料上报。省健康办定期监测和指导各地行动示范样板培育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每年11月底前评选出40-60个优秀案例和20-30个示范样板。力争到2025年末,在全省形成10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浙江辨识度的典型样板,扩大健康浙江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完善健康浙江行动推进体系。

     1.优化多部门推进机制,发挥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协同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健康浙江26项专项行动的总体布局,进一步紧密部门协作和工作协同,切实履行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职责。要量化评估各部门开展行动推进的参与度和执行力,评估结果作为健康浙江建设部门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逐步形成各牵头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前进的工作局面。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将重点工作任务融入牵头部门年度工作,归口掌握情况以及做好条线指导,探索建立专项行动典型案例评选机制,深入挖掘专项行动的典型做法,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和宣传推介。

     2.搭建多层级交流平台,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作用。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举办健康浙江行动推进会、研讨会、行动论坛等多种形式,围绕示范试点建设和示范样板培育工作,推动和展示当地健康浙江行动工作亮点。积极发挥全省高水平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现场会的引领示范作用,定期编发健康浙江行动月播报,利用健康浙江行动工作群,加强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各地要建设好健康浙江行动宣讲团队伍,发挥省、市、县三级行动宣讲员的作用,每年3月初制定宣讲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论和实操培训,推动健康浙江行动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

     3.强化多领域智库建设,发挥专家、骨干技术支撑作用。依托健康浙江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行动专家组等智库力量,组织专家参与健康浙江行动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相关问题等的研究、评审和论证,为健康浙江行动的推进提供专业咨询,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建立健康浙江行动业务提升工作机制,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每年培训50名以上具有现代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治理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夯实基层健康浙江行动推进的基础。

     (三)提升健康浙江行动保障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把深入推进健康浙江行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研究建立健康浙江行动推进指数,加大健康浙江行动考核力度,将健康浙江行动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价。二是建立督导机制,结合健康浙江考核督导和暗访,抽选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专家组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开展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健康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每年牵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落实相关要求。

     2.加强要素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鼓励各级设立健康浙江行动专项资金。探索利用转移支付方式,以奖代补推动健康浙江行动各项举措落地。强化健康浙江行动信息技术支撑,探索行动推进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推动平台建设,强化人才培养。

     3.加强氛围营造。强化健康浙江行动宣传推广,营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级主流媒体开设“健康中国行动看‘浙’里”专栏,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健康中国行动展示平台。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浙江行动形象大使聘任和健康达人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名人的榜样示范作用,发挥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及其他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