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共场所应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22-01-26
随着健康中国行动的推进,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呼声越来越高,那么如何规范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应在哪些单位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这个问题在以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2021年1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602号),对哪些公共场所应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有了统一的要求,明确规定:
1、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应按照科学规划、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公共场所,加大配置密度。
2、优先在人口流动量大、意外发生率高、环境相对封闭或发生意外后短时间内无法获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3、规定建议在19类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长途车、铁路列车、飞机以及交通场站、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工厂车间、城市广场、教育和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社区、体育和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超、酒店、旅游景点、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警车、消防车等应急载具内。